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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讲话 谋振兴 闯新路”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16年04月10日 15:13 点击次数:

关于举办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

“学讲话 谋振兴 闯新路”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学院)拟于2016年11月中旬举办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学讲话 谋振兴 闯新路理论研讨会。现将研讨会论文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选题

围绕“学讲话 谋振兴 闯新路”的会议主题,参照下列选题方向自拟论文题目

1.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3.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4.着力培育人力资源队伍

5.着力优化对外开放格局

6.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7.改进干部作风强化政治保障

8.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

9.解放思想敢闯新路

二、论文基本要求

(一)论文要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应紧密围绕“学讲话 谋振兴 闯新路这一主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体现原创性,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和实践意义。针对我省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新路子提供理论支撑和咨询服务。

(二)论文要概念清晰,逻辑严谨,文风朴实,行文流畅,文字简练,数据详实,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理论价值。

(三)论文必须未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不得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引用他人作品文字不得超过30%。字数要求5000字左右,论文前附300字的内容提要。

(四)论文印制标准: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封面按所附“2016年理论研讨会论文封面式样”规范书写;文章题目用三号黑体,作者署名在题目下方用4号宋体,正文用小4号宋体;各级标题序号依次为:一、(一)1.(1)①等;文章注释、参考书目需在文内标明时,需用角注标出,并按国家标准书写页下注,用5号宋体。

三、论文征集评审办法

(一)论文提交截止时间。各教研单位请于2016年10月10日前报送论文纸质版一式一份到科研处协作科(227室),并发送电子版至协作科邮箱,逾期恕不受理。每份论文的电子版Word文档名称规范书写要求为“姓名+论文名”。

(二)入会论文遴选。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论文进行遴选,经评选后确定入选研讨会的论文,并发放论文入选通知

(三)优秀论文评审。科研处组织专家对入选参会的论文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论文,编辑出版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联系人:张君艳

联系电话:86358778

电子邮箱:swdxkyxzk@163.com

附:2016年理论研讨会论文封面式样.doc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科研处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16年9月5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16-09-08 1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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