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教研人员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推进全省党干校系统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黑龙江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决定:开展全省党干校系统第二十一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活动。现将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申报者填写《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备齐科研成果及反馈材料。
2.各教研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评奖材料进行初评推荐;
3.各教研单位将初评结果和汇总好的材料报送科研处协作科;
4.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终评。
二、参评材料时限
优秀科研成果奖报评材料的时限为2011年3月11日—2012年2月29日,报评材料只以原件为评选的依据。
三、具体要求
1.每位申报者只允许申报1项成果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
2.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校(院)内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3.请各教研单位于6月14日前将初评结果和有关材料(其中包括申报表、参评原件等)一并报送到科研处协作科。超过时限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请下载附件填写《2013年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联系电话:86358778
黑龙江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