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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完善省社科专家数据库推荐遴选学科专家、同行评议专家及学科大评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kyc 日期:2012年04月23日 13:05 点击次数:

 

关于转发《关于调整完善省社科专家数据库推荐遴选学科专家、同行评议专家及学科大评委工作的通知》的通 

 

各教研、教辅部门:

《关于调整完善省社科专家数据库推荐遴选学科专家、同行评议专家及学科大评委工作的通知》已于3月末在黑龙江社会科学网公布,我校(院)网站也已转发,此项工作既对我省充实完善哲学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和推动我省“十二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工作有重要意义,同时我校(院)的选报工作对校(院)学科建设和科研人才队伍建设也有重要意义,请各教研、教辅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原有专家做好信息更新,积极鼓励和推荐符合条件的教研人员做好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强调以下几项工作:

一、明确填表人员

学科专家、同行评议专家和学科大评委在推荐条件上依次递增,原有专家和新申报者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只需填写相应的专家登记表,其余表不用填写。

我校(院)原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名单附后)和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大评委(名单附后),如具备了学科大评委条件,只需填写《推荐省社科学科大评委登记表(表五);如还未达到,只需填写《原有省社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表二)。其中年龄在60周岁以上(1951331以前出生)的不用填写。

新申报者,如果具备了学科大评委条件,则只填写《推荐省社科学科大评委登记表(表五);如果具备了同行评议专家条件,则只填写《推荐省社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表三);如果只具备申报学科专家条件,则只填写《推荐学科专家登记表(表一)。希望符合条件的教研人员均能积极申报,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做好专家库的充实完善工作,同时促进我校(院)科研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认真填写材料

请各位专家和新申报者结合最新的个人信息和科研信息,认真、如实填写本人应该填写的各项登记表,登记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科研处一式两份。

三、按时录入信息

请各位专家和新申报者登录黑龙江社会科学网规划管理平台,原有专家进行信息更新,新申报者进行信息录入,平台中信息与纸质表中信息要一致。

原有专家和在规划管理平台中注册过用户名的在平台中均有信息,忘记用户名和登录密码的,请咨询科研处。

四、申报截止时间

我校(院)所有更新信息和申报信息还要进行校(院)内的纸质审核、网上审核和最终推荐,校(院)申报截止时间为520,请各位专家和申报者遵守截止时间。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春:8806(办)、13804531389(手机)

许一飞:8847(办)、13836174668(手机)

2.材料报送地址

科研处科研管理科,办公楼215室。

 

附:

1.《我校(院)原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名单》

2.《我校(院)原有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大评委名单》

3.《关于调整完善省社科专家数据库推荐遴选学科专家、同行评议专家及学科大评委工作的通知》

4.推荐学科专家登记表(表一)

5.有省社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表二)

6.推荐省社科同行评议专家登记表(表三)

    7.省社科学科大评委登记表(表四)

8.推荐省社科学科大评委登记表(表五)

 

                                       科研处

                                   2012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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