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尽快提高校(院)青年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与水平,建立高效科研合作团队,培养校(院)后备科研力量,打造校(院)科研人才梯队,更好地为党委和政府的科学决策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校(院)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青年科研协作中心。
一、中心的性质和宗旨
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青年科研协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在科研处领导下的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活动为内容、以青年教研人员为主体的群众性科研协作组织。
中心的宗旨是为校(院)青年教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通过组织青年教研人员进行科研协作、合作、交流、学习等活动,切实提高青年教研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水平,建设校(院)科研人才梯队。
二、中心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协作中心理事会为中心领导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常务副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3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人。
中心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理事长负责。
中心理事会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开展中心的各项科研活动。
中心理事会由会员选举产生,并每三年进行一次换届选举。
三、中心的主要活动
(一)组织课题申报和协助攻关
中心要积极组织指导中心会员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指导课题论证;组织立项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帮助解决课题进展过程中遇到的理论困惑或其它难题,做好最终成果的推广和宣传;通过合作与协作,切实提高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切实通过课题研究提高参与者的研究能力。
(二)研究设立中心重大调研课题
中心每个年度都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校(院)教学中的难点问题选题设立2项重大调研课题,并围绕重大调研课题组织青年教研人员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力争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提高校(院)教学质量起到咨询服务作用。中心重大调研课题经科研处审批通过后按校(院)重点调研课题立项并资助研究经费,参照校(院)重点调研课题管理。课题结项的优秀调研报告推荐在新创办的《黑龙江省委党校调研报告文选》上刊发。
(三)支持参加重要学术会议和理论研讨会
对中心会员收到的各类重要学术会议和理论研讨会信息,中心理事会要经过商议决定是否同意会员参会。涉及理事会成员有参会申请时一定要公平公正、不循私情。一经同意参会则会务费用及往返差旅费用由中心提供。
(四)开设中心论坛
在校园网科研工作栏目开通校(院)青年科研协作中心论坛,为中心会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科研成果、切磋观点方法、碰撞思想火花的平台。
(五)评选中心优秀科研成果
中心每个年度要对会员的科研成果进行一次科研评奖,科研成果不区分类别,在报评的科研成果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各一项,报校(院)科研处送审备案。中心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享受校(院)青年科研成果奖项待遇。
四、中心的会员条件和报名时限
凡年龄在39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校(院)教研人员均可自愿报名加入中心成为会员。中心会员享有参与中心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为中心开展活动献计献策的义务。
请各教研单位于4月27日前将报名加入中心的教研人员名单和会员登记表报到科研处协作科。
联系人:张君艳 电话:86358778
附件 校(院)青年科研协作中心会员登记表
科研处
201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