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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 作者:教务处 日期:2017年11月06日 11:19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全国、全省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干部教育培训中实践教学分量,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和整合我省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加强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考虑

现场教学基地是干部教育培训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教学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是各级干部进行现场学习、调研和实践的第二课堂。深入开展现场教学,有利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在了解省情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干部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升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分省级、市(地)级两个层面建设。全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主要是在整合全省各地干部教育现场教学优势资源基础上,依托各级组织部门、党校和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的组织配合,率先打造一批功能齐全、特色突出、管理规范、保障有力、上下联动,能够基本满足当前我省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现场教学基地。通过全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的建立,示范带动各市(地)建立市本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进一步完善省、市两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体系,充分满足省、市、县三级干部教育培训需求。

建立我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要紧密结合教学需要,坚持互补性、特色性、合理性与共享性原则,重点是以深化主题明确的教学内容为中心,发挥现场教学的辅助优势;依托龙江现有优势资源,突出本土特色;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密结合我省实施五大规划、发展“十大重点产业”和建设“龙江丝路带”的重大战略,突出教学主题;综合考虑省、市、县三级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形成全省范围内的资源共享与良性互动。

二、分类与教学目标

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的类别和教学目标确定应着眼干部教育培训的需求,并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不断丰富完善。当前,要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重要精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着力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形成对外开放新格局、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等为目标,按照党校教学内容的不同主题,将我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划分为8个类别,分别明确教学方向和教学要求。

(一)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教学基地。主要包括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和科技创新的地区、部门和典型企业。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引导干部了解省情、把握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尤其是经济转型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的走势和现状,学习经验,启发思路,更好地完成转型发展过程中的各项任务。

(二)对外开放与龙江丝路带建设教学基地。主要包括龙江丝路带建设进程中枢纽城市、县区外向型产业体系的建立、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高新产业发展等典型产业园区、企业及工程项目。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引导干部树立创新、开放发展理念,认识到要把龙江丝路带打造成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以龙江丝路带牵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牵动我省与亚欧各国的互联互通,牵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我省的全面实施。

(三)现代服务业与新兴产业发展教学基地。包括金融、旅游、互联网+、咨询等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典型,高端装备制造业、资源精深加工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典型地区、典型园区、典型企业等。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开阔干部视野,启发思路,从多领域、多角度发展我省现代服务业,把产业项目建设作为构建产业新体系的重要手段,加快产业层次向中高端迈进,重塑产业竞争发展新优势。

(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教学基地。主要包括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的构建尝试、特色农业发展、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先进地区。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对领导干部进行现代农业发展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内容的教育,引导干部了解我省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的现状、成就和发展趋势,提高领导干部做好三农工作、扶贫开发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社会治理创新和民生建设教学基地。主要包括社会管理创新、民生建设等方面的先进地区和部门。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对干部进行创新社会管理、加强民生建设等内容的教育,引导干部了解我省社会管理与民生建设热点、难点问题及成功经验,提高领导干部创新社会管理与加强民生建设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城市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教学基地。主要包括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与管理、新市镇建设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典型地区。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对干部进行现代化城市发展理念和管理教育,明确城市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方向,深入了解和把握有关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提高领导干部现代化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水平。

(七)生态文明建设教学基地。主要包括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绿色生态产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的先进地区、环保企业等。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对干部进行生态文明教育,增强干部可持续发展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

(八)党性教育与党的建设教学基地。主要包括革命英烈纪念馆、革命老区、博物馆、陈列馆、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典型等。旨在通过现场教学,对干部进行党的建设方面的教育、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三个自信,牢记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三、建设步骤

(一)推荐申报与确定名单。201671日前完成。在各地推荐申报基础上,择优选取出44个现场教学基地,作为全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选取基本条件:(1)需具备教化育人功能;(2)有符合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主题;(3)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力;(4)已初具规模,可提供教学授课;(5)具有基本的教学配套设施及讲课人员。(6)具有相对稳定性,能够满足一定时期的干部教育培训需求。

(二)组织推进与课程开发。2016820完成。入选全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要按照基地建设和课程开发要求,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指导下,由基地所在地方的组织部、党校、基地所在单位共同负责课程开发,加快完善基地软、硬件建设。课程开发由省委党校提供通用模板,当地党校主管教学副校长牵头负责,设计具体课程内容。入选基地81日前完成课程开发,提供相对完备的课程设计书面材料,包括教学主题、目标、内容和思考题等,并报省委党校备案。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党校适时组织抽查和指导推进。

(三)边使用边完善。全省首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将于201691以后,面向全省各级党校开放使用。各地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边使用边完善的要求,继续挖掘教学资源所蕴涵的时代价值和教育内涵,丰富和完善课程内容,提升授课教师讲课能力。

(四)市(地)级首批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各市(地)委组织部、党校要参照省里方法步骤,于20169月开始建设市(地)级首批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20177月之前完成,并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备案,汇总名录后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公布,推动资源共享。

四、基地使用

(一)使用范围。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面向全省各级党校培训班次及教研人员开放,各地可根据培训需求选用,并报省委党校备案。市(地)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除面向本地干部教育培训班次开放外,可经组织部门、党校之间协商,面向临近市(地)、县(市、区)培训班次开放。各现场教学基地所在单位需指定人员专门负责联络我省各级干部教育培训事宜,并在全省党校系统予以公布,当地党校与党委组织部门须给予必要配合,确保各级党校与教学基地联络畅通。

(二)使用报酬。各现场教学基地的场所及设施须面向全省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免费开放。食宿费用由受训方承担。同时,受训方须向现场教学基地授课人员、讲解员按有关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三)确保质量。为确保现场教学基地的教学质量和效果,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将根据各现场教学基地教学主题与教学内容,选派校(院)相关专业教师与现场教学基地一一对接。校(院)教师就现场教学内容、教学流程、课程设计等方面,与对接基地进行沟通协调和培训指导;同时,负责在现场教学前对学员开展预培训,让学员深入了解现场教学的基本内容和学习要点,明确教学目标和要求,深入启发学员学习思考;在现场教学结束后及时对教学情况进行点评和总结。

现场教学基地授课教师、讲解员和当地承担授课任务的领导、专家需具备承担教学任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四)纪律要求。要本着就地就近、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实施现场教学活动,不得安排与培训主题无关或联系不大的现场教学课程,不得组织前往与现场教学活动无关的景点和场所。严格学员管理和学习纪律,学员在现场教学基地学习期间,要尊重现场教学讲解人员,遵守现场教学基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学习路线和内容认真执行,不准私自变更和变通;严禁公款宴请聚餐,严禁超标准安排食宿,严禁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不准学员在现场教学基地学习期间擅自离队、探亲访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中途离开,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由学员所在单位书面请假。

五、基地管理

(一)组织领导。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牵头统筹,加强现场教学基地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市(地)委组织部、党校和相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党校及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共同开发建设。现场教学基地的建设、管理与使用,纳入各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党校工作总体规划。各现场教学基地要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抓好规划、建设、使用、管理。

(二)责任分工。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重点开展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的选择、建设、管理和考核监督,协调各有关单位为基地建设提供必要保障。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负责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开发、使用(包括:计划制定、课程设计、教材编写、师资培训、教学组织、质量评估、成果转化)等工作的具体指导。各教学基地所属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使用维护、教学实施,根据教学计划,安排专人参与介绍、解答、讨论的全过程,配合做好资源开发、教材编写、讲解员培训等工作。

(三)政策支持。

1.各级党校优先向现场教学基地所在单位提供教学服务和科研咨询,现场教学基地所在单位干部到省委党校参加培训产生的食宿费、培训费由省委组织部从干教经费中统一支付。

2.受训学员对现场教学基地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区提供必要咨询服务,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提出解决思路、建议,并为当地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3.各级党校定期召开联席会,邀请现场教学基地领导及聘用教师、讲解员开展教学研讨交流。根据需要,可以选派优秀教师对其进行教学指导。

4.各级党校可以根据需要聘请现场教学基地所在单位熟悉本教学基地情况、对本教学基地涉及领域发展规律有较深认识、具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的同志担任现场教学基地特聘教师。根据各地党校外请教师讲课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各现场教学基地特聘教师、讲解员的讲课费标准。

(四)动态管理。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定期对省级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进行评估考核。每两年对现场教学基地的基础设施、教学情况、师资队伍、讲解员队伍等进行量化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和干部教育培训需求,适当增减现场教学基地。对优秀现场教学基地和优秀教师、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全省干部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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