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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17年06月08日 11:18 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校(院)决策咨询研究的能力与水平,为省委、省政府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建议,充分发挥校(院)高端智库作用。校(院)决定本年度拟立项重大调研课题5项、重点调研课题13项,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课题的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部门教研人员申报。

一、课题组织形式

(一)重大课题

重大调研课题以委托的方式确定课题主持人。以委托方式确定的重大课题主持人,由学校考核、领导批准后直接委托。

重大调研课题前期资助经费3万元,继续实行校领导牵头,主持人负责,课题组联合攻关形式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提名,科研处审核,上报校领导审批;每个课题组由1名科研处工作人员任联络员,负责及时传达校领导指示,协调有关方面和有关部门的工作。

(二)重点课题

重点调研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以招标的方式确定课题主持人,采取课题主持人负责,以课题组联合攻关形式开展研究工作,课题组成员由主持人提名,报科研处审批。其中,《为我省振兴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研究》、《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问题研究》、《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问题研究》3项课题采用委托的方式开展研究。

二、课题申报

(一)选题依据。课题申报人须根据此通知发布的课题指南原题申报(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课题申报人需填写《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申请书》和《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论证活页》,请登录校园网下载。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宋体小四号字排版,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其中申请书1份、活页3份,经所在教研单位审查盖章,于2017年6月26日前提交科研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管理科邮箱。

三、课题立项

(一)由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课题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并报校(院)领导审批。

(二)经校(院)领导审批后,正式确立为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由学校下发《课题立项通知书》。

(三)经委托立项的重大调研课题需经过开题论证后才能开展研究。

四、课题结项要求

(一)时限要求

项目计划在2017年6月底前立项,要求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并按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二)成果要求

1.重大调研课题

课题组须提交一份1万字的高质量研究报告,达到校(院)调研报告文选选稿发文要求,并获得省级领导签批。

2.重点调研课题

课题组须提交一份1万字的高质量研究报告,达到校(院)调研报告文选选稿发文要求。

五、项目成果奖励

课题组除获得学校课题经费资助外,课题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正常参与学校年终的科研奖励,重大调研课题组成员(限前五名)均相当于具有二级以上科研成果。

联系电话:86358847  电子邮箱:kyglk8806@163.com

附件:1. 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申报指南

2. 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申请书

3. 2017年度校(院)调研课题论证活页

科研处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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