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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作者:kyc 日期:2010年04月20日 16:45 点击次数:

 

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各高校、省直各社科研究单位、省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重要引导和示范作用,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决定在全省社科研究单位和省直部门中组织开展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推动社会科学发展,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和工作大局服务,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项目申报面向全省公开招标;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原则,提倡多学科、多领域相互交融与渗透,鼓励应用对策性和可行性项目申报;支持在国内外同行学术研究领域具有领先地位和具有填补空白性质的学术研究。

三、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方向:以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为主攻方向,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是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深入研究。提倡原创性、开拓性和现实性研究。不断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四、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设置:本年度项目类别共分为6大类: 重大委托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和扶持共建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条目只规定研究方向、研究重点和研究范围,申请者可根据选题条目自行设计题目。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课题均可申报,指南中代“*”号的选题为重大委托项目。本年度不受理自选项目申报,教育学和艺术学可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题目自拟。

五、2010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请青年项目(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1521日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是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的负责人;申请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专项项目范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讯初评入围而未能获得立项;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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