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科研工作 > 科研项目 > 正文
2011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公告
来源: 作者:admin 日期:2011年03月22日 15:1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发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的重要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多出优秀成果,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十二五时期,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在全省社科研究单位中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高端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二、课题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2331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四、本年度项目类别设置分别为:重大委托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项目、扶持共建项目等,共7个类别。专项项目是特指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初评中获入围资格,由省社科规划办直接给予立项的项目,因此不受理申报。

    五、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均须按照《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为主的学科申报。管理学只受理经济学学科的申报,不受理其它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两个单列学科应在扶持共建项目中申报。

    六、《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个学科均可申报扶持共建项目题目自选。申报扶持共建项目与年度项目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同样对待,为体现支持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政策上的倾斜原则,扶持共建项目立项指标从优。

    七、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大委托项目5万元;重大决策咨询项目2万元、重点项目2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承担单位按11给予经费匹配;专项项目0.3万元,承担单位按14给予经费匹配。扶持共建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由项目承担单位支付,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其中5000元作为项目研究经费,5000元作为中后期管理以及最终成果鉴定、结项、成果推广和优秀成果奖励等费用。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八、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一至二年,或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九、申报课题的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和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重大决策咨询项目申报及我办已经受理结项的项目除外)。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如违规申报,所在单位将被通报批评。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