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聚焦龙江 > 正文 >
哈尔滨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列入疫情风险区内人员外出管理的紧急通知
来源:极光新闻 作者: 日期:2021年01月25日 11:29 点击次数: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分区分级做好列入疫情风险区内人员管控工作,保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落实好相关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外出工作,经市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疫情风险区内的居住人员,要严格执行“严进严出”的防控措施,非必要不离开居住地。

  二、确需离开风险区内小区(村屯)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当得到用工单位批准并出具证明,经所在社区(村屯)审核同意,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且身体无异常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离开驻地上班。

  三、经批准外出上班人员要坚持“点对点”模式,非必要不去工作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不聚会、不聚餐、不走亲访友。社区(村屯)要对外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管理、健康监测等工作,用工单位也要落实好相应防控要求。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的,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向用工单位和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四、被划定为最小管控单元内的居住人员禁止外出,被健康码标注为黄码、红码的人员禁止外出,未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禁止外出。

哈尔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24日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