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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文献信息中心 日期:2023年03月22日 10:43 点击次数:

为稳妥、规范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现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复试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常务副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加强对考生创新潜质考核,确保招生质量。

(二)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察。

(三)对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五)按照参加复试考试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录取名单。

二、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

2023年度我校一志愿考生采取现场复试形式考核,调剂考生采取线上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全程录音录像。由研究生处协同学科负责人组织进行。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和外语能力测试,面试评委6人。注重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选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运用能力、科研潜力、人文素养及举止礼仪等。

2.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采用听力和口语测试,全程录像。面试评委1人。注重对考生外语听说和口语表达能力的全面考察。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评分方式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独立打分,当场给出成绩,最后计算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复试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知识与技能测试×80%+外语能力测试×20%

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70%+思想政治理论成绩×1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成绩×2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参考书目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录取排名成绩

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考生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综合决定,其中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权重40%。根据教育部规定,录取排名成绩计算公式为:

录取排名成绩 = 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 复试成绩 × 复试成绩权重(40%)

四、资格审查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2.应届生证原件及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在入学时提交审查。

3.其他考生须提交初试报名时填报的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在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三证复印件的右上角写上考生编号和姓名。

5.各种背景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6.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查。复试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签订考生考试诚信书”等措施,对考生身份审查核验,坚决禁止考场舞弊行为。

2.复试导师资格审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拔确定参加复试导师名单,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采取与导师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建立导师信息库,“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方式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3.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监督和复议

(一)加强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设立监督小组,机关纪委全程参与重点环节工作,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现场监督。

(二)我校将在研招网及官方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复试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畅通咨询、申诉、监督举报渠道。

(三)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www.hljswdx.org.cn)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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