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七届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各教研单位:
第七届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共中央党校科研部关于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的具体要求:
(一)参评范围及成果种类:
1.参评成果发表时限: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成果种类:凡我校在职人员已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已发表的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或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报省部(含省部)以上领导部门或领导人的研究报告等。
(二)参评指标:
省级党校每所党校3-4个指标,须在多于指标1倍的范围内推荐参评科研成果。
(三)评奖比例:获奖分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约占获奖总数的10-15%左右;二等奖约占获奖总数的25-30%左右;其余均为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