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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2009年招生简章
来源: 作者:admin 日期:2008年10月15日 15:09 点击次数: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2009

     

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根据黑干教办字[2007]4号文件要求和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2009年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提高层次,稳定规模,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经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党校2009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1.经济管理     2.公共管理      3.法学理论

二、学制和学费

1.经济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2000元,书费1000元。

2.公共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书费1000元。

3.法学理论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书费1000元。

三、报名条件

1.党政机关(年满工作三年以上)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

2.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干部。

3.现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081219日止。

五、报名地点: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2号楼1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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