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2009年?xml:namespace>
招 生 简 章
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培养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系统掌握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广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根据黑干教办字[2007]4号文件要求和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2009年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按照“提高层次,稳定规模,强化管理,确保质量”的原则进行。经省委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省委党校2009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1.经济管理 2.公共管理 3.法学理论
二、学制和学费
1.经济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2000元,书费1000元。
2.公共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书费1000元。
3.法学理论专业学制三年,学费15000元,书费1000元。
三、报名条件
1.党政机关(年满工作三年以上)科级以上(含科级)干部。
2.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干部。
3.现职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街道办事处主任。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四、报名时间:自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12月19日止。
五、报名地点:省委党校研究生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清滨路74号2号楼1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