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党干校系统
第二十三次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奖的通知
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
为充分调动全省党干校系统教研人员科研的积极性,鼓励多出精品力作,推进全省党干校系统整体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黑龙江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决定:开展全省党干校系统第二十三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奖活动。现将评奖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申报者需填写《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请直接从校(院)网站《科研工作》“最新通知”栏目下载),备齐科研成果及反馈材料。
2.各教研单位对本部门申报的参评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剔除超过时限的材料,将审核汇总的材料报送科研处。
3.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二、参评材料具体要求
1.优秀科研成果奖报评材料的时限为2013年3月1日—2014年2月28日。报评材料需提交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3份。
2.每位申报者只允许申报1项成果参评优秀科研成果奖。
3.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和校(院)奖励的科研成果不再参评。
三、申报时间
请各教研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申报的有关材料(申报表、参评成果及反馈材料原件和匿名复印件等)报送到科研处协作科(225室)。
附件:全省党干校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doc
黑龙江省党干校科研奖励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来源: 作者:科研处 日期:2015-03-31 13: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