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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新:提升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张丽新 日期:2021年06月30日 09:08 点击次数:

实现城乡社区有效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提升。立足于我省十四五时期基层治理的战略要求,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进一步优化,社区治理效能取得新突破,努力使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需要在以下方面不断深化、强化、优化、内化。

系统协同理念逐层深化。按照我省十四五规划建议,不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行业规章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党委和政府对社区治理引领目的在于推动基层多元共治,让社区治理共同体运转起来,同心协力面对问题。首先,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将社区治理工作纳入党组织绩效考核机制。其次,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赋权与增能并重。坚持需求导向、权力下沉,划清政府和市场、社会的职能边界,赋予社区更多自主权,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增强社区居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第三,通过政府补助、税收减免等政策鼓励市场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完善费用收取和缴纳的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市场组织合理利益的基础上优化公共物品和服务。

社区建设亟待强化。站在十四五的重要起点上,以龙江振兴发展为目标导向,不断优化社区建设。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首先,科学评估社区承载能力,提升社区服务设施配置水平。注重提升社区设施的科学预测水平,在规划前注重通过对社区类型、成员、社区需求的调查和分析,因地制宜,选取符合本社区发展的模式。从社会环境与物质资源两方面考虑满足不同群体基本需求,遵循公平共享的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资产建设计划评估机制,从公共服务效能、公共卫生和安全风险、系统替换和维护等方面对社区设施的配套建设进行科学评估,综合考量服务设施配套类型、建设规模、设施选址等,提升服务设施配套的科学性与抗风险能力。其次,不断提升技术治理能力。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社区服务平台,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和联动管理模式,有效整合社区资源,协调各主体间冲突,落实责任监督机制。

社区治理机制不断优化。处在新的发展阶段,全省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不断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以确保社区治理机制完善。拟定相关制度措施,合理运用正式权威和非正式权威资源,规范治理工作,激发社区治理内生动力。首先,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实现自下而上的社区参与、居民自助互助和社区文化重建,以此作为实现多元共治的理念先导和精神统领,并为存在不同利益甚至利益矛盾的各种主体实现平等合作提供条件。其次,培养社区当家人等具有权威性的个人能力。发挥社区主任等带头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切实发挥居(村)委会引导民众参与自治的作用,反映民众的愿望和要求,获得群众的信赖与支持。第三,提升社区动员和自救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动员的法治化水平;发挥群众性科学的传统,将日常知识和民众结合起来;提升群众参与质量。民众广泛参与不一定代表参与的有质量,未来可以自下而上地培育基层组织,在面临风险的时候努力做到自救。深入探索实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试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社区群众认同感逐渐内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不断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需要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因此,社区群众要转变观念积极参与。通过激发公民潜力,让普通公民参与决策过程。积极参与社区事务,提高自治能力。首先,强化居民社区认同。利用居民中心引入社会资源,丰富辖区内的生活维度,营造浓厚的邻里氛围,以社区日常生活空间连接居民。为交往创造空间,利用社区的社会性开展治理,培养社区意识、公民意识、参与意识,实现邻里守望。其次,创建熟人社区。在小区、楼栋等单元内构建微型社区,利用生活空间邻近性和诉求的一致性,联结生活利益,提升交往密度,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内生动力。

【作者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本文为2018年国家课题(18BZZ001)和2020年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专题项目(20GLH03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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