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
姜国忠: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姜国忠 日期:2019年03月05日 10:01 点击次数:

       2019 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明确了今年“三农”工作的主攻方向和硬任务。今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省现代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的进程。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四个优先”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同政绩考核联系到一起,层层落实责任。

         坚持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要有一支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够攻坚克难的“三农”干部队伍。我们要切实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优先进行“三农”干部队伍配置。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对“三农”发展有思路、有谋略、敢担当、善担当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能够攻坚克难、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能够积极转化发展条件、将不利因素转变为有利因素、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心系群众、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善保一方平安、勇于扫黑除恶、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干部;要优先选拔配备那些勇于创新、践行改革、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的干部。选优选配“三农”工作干部,既要选配好县、乡两级从事“三农”工作的干部,也要抓好村级基层从事“三农”工作的干部队伍建设。由于村级基层是从事“三农”工作的第一线,因此干部优先配置要重心下移,尤其是要抓好村级基层组织的干部选配。要切实实施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整体提升行动,配齐配强班子,全面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第一书记派驻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空壳村派出第一书记,并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拓展。加大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伍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健全从优秀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农村基层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要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清理出去。通过干部优先配备,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进而将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落到实处。

         坚持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

       促进“三农”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发展要素合理和优化配置的过程。因此必须要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通过产业融合带动发展要素流向县域和农村,从而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要鼓励农业主产地区依托县域形成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以尽可能把各个产业链留在县域,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要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种防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并通过发展乡村生产性服务业,提升技术要素的支撑能力。要充分发挥乡村自然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以放大乡村的自然资源、生态、文化等要素的功能。要大力支持乡村创新创业,鼓励外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 退伍军人、城市各类人才返乡创新创业,为乡村振兴提供有质量支撑能力的人才要素。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延包的具体办法,做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的收尾工作,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审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坚持农地农用,防止非农化,以切实保障好使用好农村土地这一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

        坚持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

       财政和金融是农业农村发展的血液。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这方面仍然是我们存在的一个弱项,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我们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不牢的一个重要成因。因此为切实体现“三农”工作是全党重中之重,就必须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各级财政要优先加大对贫困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重心要着力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项目,确保脱贫攻坚如期完成。公共财政要更大力度地向“三农”倾斜,要着力于向那些亟待解决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切实用好政府资金,发挥其“四两拨千斤”的重要作用。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对乡村振兴的贷款支持要由过去的主要针对单一产业环节的支持转向全产业链的支持,由对农民简单再生产的支持转向对农民高质量的扩大再生产的支持,由过去主要针对农业生产领域的支持扩展到向农产品加工、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生态产业、农村文化产业、农业农村新兴产业的支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各类金融机构应该进一步加强“三农”所需要的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尤其是要发挥好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的积极作用,让更多的农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普惠金融的阳光,让农业的高质量发展能够得到绿色金融的强有力支持。“三农”所需资金的优先安排,这是中央定下的大政方针,也是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热切企盼。在这方面我们既要发挥好政府的积极作用,也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而形成合力,推动脱贫攻坚,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乡村振兴。

         坚持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

       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有利于激发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做好“三农”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内生动力,这也是增强广大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虽然说近些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取得了较为积极的进展,但也应该看到这是农业农村发展中仍然存在的一个突出短板,与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仍然有着不小的距离。因此十分有必要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实现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涉及到众多方面,诸如就学、就业、医疗、养老以及生活类的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等。上述方面实现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可以说这是我国在 2006年取消农业税之后,在消除城乡差距方面迈出的又一实质性的一大步。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城乡居民公共服务的标准统一和制度并轨提供支撑。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从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转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当然,这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形式上的普惠向实质上的公平的转变而努力。我们要切实贯彻落实好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发挥好“三农”压舱石的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二级研究员,省级高端智库黑龙江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首席专家]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