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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学员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纪委通报精神
来源: 作者: 日期:2023年05月19日 11:11 点击次数:

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

——学员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纪委通报精神

20235月17日)

2023年5月15日,学员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纪委关于青海6名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精神。学员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处长宋雅娟主持会议,并要求与会同志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到以案为例,警钟长鸣。

会议原文传达了中纪委公开通报,全文学习了通报精神。宋雅娟同志向与会同志转达了驻部纪检组对学员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和关注的态度,要求与会同志要立足学员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

首先,要在组织员内部开展警示教育。要深刻认识到青海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培训期间于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这是罔顾中央三令五申顶风违纪、“四风”现象的典型;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事情发生在党校,对党校影响极坏,对全国党校系统是个警醒,特别对党校学员管理工作再次敲响了警钟。我们作为学员管理工作者,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校、质量立校的重要论述,按照总书记“各级党校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让学员一进党校就感受到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的要求,加大学风督查力度,切实加强学员管理,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其次,要在学员中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要将云南剑川、青海、安徽阜阳等个别领导干部在培训期间聚餐喝酒违规违纪事件整合起来作为典型案例,在学员中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特别是中纪委关于青海6名干部喝酒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通报,要原文传达、全文学习。要将省委副书记、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校(院)长王志军同志无论哪一级领导干部到了党校都是普通学员,都要按照党校规章制度办事,任何人不能搞特殊。对破坏规矩、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形成严的氛围。”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学员,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学员遵规守纪自觉性,确保在黑龙江省委党校不能出现此类事件,也决不允许出现此类事件。

会上,新入校的4个班次的组织员,围绕班级入学教育进行集体备课,增加了警示教育内容,统一了警示教育口径,增强了入学教育内容的严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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