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初任培训心得 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第三期培训班二班学员 张迪 李强 2012年2月28日至3月3日,我们作为黑龙江省垦区工商局新录用的公务员,有幸参加了黑龙江省人事厅组织的2011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在黑龙江省行政学院为期5天的学习中,令我们坚定了信念,开拓了眼界,提高了能力,又令我们同时深感责任的重大,认识了自身能力的缺陷。在此谈谈作为学员的几点体会。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政治觉悟。 通过对《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概况》等课程的学习,我们学会了站在新的高度上,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国家的大政方针,深切地体会科学发展观落实的必要性,要毫不动摇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作为一名公务员,首先应当在思想上坚定信念,明确方向,然后才能用过硬的政治素质指导日常工作,既要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二是加强责任意识,提高服务能力。 公务员的行为是公家一直的体现,而国家一直就是广大人民意志和权益的体现,因此,公务员的行为应当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每一个行动应该服务于人民,这是公务员肩负的使命与责任。然而,为人民服务并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它要求公务员拥有主观的热情与干劲,拥有客观的业务指示与服务能力,只有全副武装的人才,方能担起公务员的责任,为人民服务。 三是加强自我要求,提高学习能力。 为期五天的培训授予了我们学员知识,也令我们学员深感自身能力的欠缺。面对多元化的社会,作为一名单一型的人才已经渐渐无法满足公务员这一岗位的需求,只有加强自我要求,不断完善知识体系,丰富指示结构,才能适应时代的变迁。而首要的是应当提升自身的学习能力,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老同志学习,向群众学习。时时学,刻刻学,才能不断更新自己,在现状中开拓创新。 四是加强协作意识,提高沟通能力。 公务员在社会中扮演服务者的角色,工作中要与领导沟通,才能落实好上级的政策与决策;要与同事沟通,才能形成好的团队,更好地圆满地完成工作;要与群众沟通,才能更加深刻滴了解群众的诉求,脚踏实地地为人民服务。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消除矛盾着的戾气,能够消除彼此的隔阂,在一个互相理解的氛围中,方能够构建所追求的和谐。
班主任徐桂芬老师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