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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关于表彰落实“五细要求践行“工匠精神”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03月15日 15:11 点击次数:

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我校(院)干部在实践中落实“五细”要求,践行“工匠精神”,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为推动党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组织和作风保证。按照省直机关工委部署要求,我校(院)在行政和教辅部门干部中开展了落实”五细“要求践行“工匠精神”评选工作, 经深入实际调研、全校范围民主推荐、校(院)委会会议审定人选、结果公示等程序,校(院)委决定教务处等 4 个处室、阎喜凤等 4 名处长、刁丽君等 23 名同志为校(院)践行“工匠精神”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省直机关开展落实“五细”要求践行“工匠精神”评选中,我校教务处、组织人事处 2 个处室,阎喜凤、姚士伟 2 名处长,刁丽君等 6 名同志被评为省直机关落实“五细” 要求践行“工匠精神”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 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充分发扬“工匠精神”,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涵养忠诚求是创新卓越的校(院)文化,为推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推动校(院)高质量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解放思想、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认真践行“工匠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的伟大实践中,在持续推进校(院)高质量发展中奋发有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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