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研究生工作 > 机构设置 > 研究生处 > 正文
研究生处概况
作者: 日期:2021年04月30日 10:45 点击次数:

  一、职能及职责范围

 主要职能:负责国民教育学位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的办学管理工作。

 职责范围:负责学位研究生招生、教学、学位评定、就业指导、学籍、导师选聘和学位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校(院)学位学科建设和学位学科检查、评估、验收及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建设工作;校(院)学位委员会的组织协调工作;在职研究生招生录取、教务考务、论文答辩、教师聘任、教材管理及校部在职研究生管理等工作;各在职研究生教学点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承担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定统计工作;承办校(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概况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于1998年开始招生,现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四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授权点我校在教学中坚持把党性教育、知识教育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学位研究生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鲜明的龙江党校特色,一批又一批优秀毕业生走上工作岗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