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和智库项目成果鉴定结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22日—2024年3月28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办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1:2023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公示名单 2023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智库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公示名单.pdf
附件2:2022年度智库项目结项公示名单 2022年智库项目成果鉴定.pdf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受理电话:0451—53635257
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