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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4年05月22日 18:06 点击次数: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的通知

各市(地)社科联、高校(党校)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各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
为发挥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在学科扶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咨政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拟设立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理论研究类课题选题要深入挖掘、研究阐释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深化对党的创新理论的规律性认识;结合东北抗联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龙江优秀精神新的时代特征、传播特点、内生动力,研究黑龙江红色文化的基本内涵、历史意蕴、发展规律和时代价值,坚持思想性和科学性相统一,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水平。对策建议类课题选题要围绕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龙江实践,深入调查研究,聚焦弘扬龙江精神、建设文化强省、大力发展特色文化旅游、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等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实践经验研究,具有较好的决策和实践参考价值,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借鉴。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 ,申报人根据自身学术专长与研究兴趣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符合选题方向的选题均可申报,经省社科联统一评审后择优立项并给予经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申报课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选题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坚持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统一,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学理化阐释,注重总结实践经验。
2.申报人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国情、省情,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熟悉所研究领域的现实问题和学术前沿问题,有相关研究成果;具备实施课题研究的精力和时间条件,能够按期完成、保证质量。担任过专项课题负责人的,其课题应已结题,且验收结论为优秀或良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限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参加课题申报。申报人以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项课题的申报。
2.课题申报材料构成:
(1)2024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
(2)相关佐证材料;
(3)汇总表
仅需报送材料电子版,材料(1)、(2)签字盖章后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同材料(3)压缩文件夹命名为“红色文化研究专项 申报人姓名”。
3.课题申报单位应及时、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省社科联课题办电子邮箱(82808210@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
4.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通报单位,撤销立项,3年内不得参与省社科联组织的各类立项、评奖活动。
5.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9日,逾期不再接收。
四、其他事宜
1.课题研究周期设置为立项之日起3-9个月。立项后未经批准同意不予延期。
2.立项评审时在同等条件下对以下情况给予优先考虑:
(1)课题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熟悉课题研究相关领域情况,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或决策咨询经历。
(2)课题组成员结构合理,有国内或省内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具有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等特点,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研究工作。
(3)课题申报单位能够对课题研究给予积极支持,开展课题实地调研工作具有便利条件。
(4)课题申报人担任过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负责人且课题验收结论为“优秀”。
3.请各单位对课题申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按照专项课题管理办法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
课题工作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451-82808203。

附件:1.2024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红色文化研究专项)申报书
2.2024年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汇总
3.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专项课题)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5月22日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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