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要传承历史韵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为持续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了方向指引,也明确了城市更新要有效保护文化遗产,更加彰显风貌特色。 传承历史韵味实现“诗意地栖居” 在一定的历史时空中,历史遗迹经过长时间磨合,与城市建立起融洽的关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要传承历史韵味,符合既有的社会关系、社会运行结构以及社会生态,为人们留住记忆。
●保护历史文脉与丰富现代生活相结合
城市历史文化是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其保护不仅要关注历史建筑及周边环境等物质实体和历史脉络,还应关注延续日常生活所承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形态和场域精神。实现从对单体建筑物保护到整体的历史街区环境生态保护,保存风貌的完整性;从人工构筑物保护到自然景观保护,保存风貌的本真性。保护的层次从物理的、现象的向文化的、精神的、社会的方面提升发展,以此保存城市生活的活跃度、延续性和多样性。
●城市实体形态与人们内心想象相结合
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所呈现出来的既有特殊的审美价值,又有特殊的情感价值。随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个个熟悉的环境变得陌生,如若城市空间显得“千城一面”“万楼一貌”,失去地方特色,人们对老城、老建筑、老街区的珍惜和依恋之情反而增强。这种被称为“乡愁”的情感价值在城市生活中具有着独特性,也是人们对于现代城市发展的新诉求。城市更新应该体现认同感、满足“乡愁”,呈现建筑遗产所提供的情感价值。营造环境、促进城市更新,历史街区的重生让人与历史更好地相遇,现在与过去从容交汇。在建筑遗产文化价值的构成要素上,情感价值是尤为重要的,“何人不起故园情”,之所以“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是因为扎根于人们心灵深处对老建筑的情感价值难以割舍。正如林徽因、梁思成在《平郊建筑杂录》中所写,在“诗意”和“画意”之外还有“建筑意”,它不是单凭感官即可以获得的,需要一种深层次的、潜意识里的想法与感慨,是一种有着丰富文化意味的乡愁感。所以,当在“待得住身体、走得进内心、留得下乡愁”的街区中漫步,感受着城市独特的社会价值;当在阅读城市每一个“有故事”的建筑,“像对待老人一样尊重和善待城市中的老建筑”,感受着城市丰厚的历史意蕴;当聚焦“老、小、旧、远”历史街区中的烟火民生,让一座陈旧杂乱的城市重新恢复生机和活力,这大概就是人们内心向往的城市形态。 保有文化品位 展现蓬勃生命力 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就要充分体现和保持城市历史文化的真实性、独特性和完整性,保留人文色彩,以展现出城市的蓬勃生命力。
●历史文化传承与社会价值延续相统一
城市为底,文化为魂。未来城市发展应注重社会关联意识和战略眼光,增强对城市系统的深层理解,让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语言和个性,注重挖掘城市历史遗产的价值,实现传承发展。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指出了对城市历史建筑保护存在一种误解,即“当我们决定保护老城区时,这个城市就会在时间上凝固”。这种观点限制了对于城市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好的城市形态是充满活力的,城市活力主要源于城市的多样性。维系城市多样性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处理好老建筑与新建筑的关系,使不同年代和状态的建筑能够并存。对历史建筑文脉保护“修旧如旧、似曾相识”,确保历史建筑保留传统特色风貌,尽力维持原有的社会关联,保护既有生态。在历史文化保护基础上,顺应城市肌理,将城市旧街区、老建筑注入新内容,“保老城、建新城”,用好“绣花功夫”,为城市小尺度“整容”,循序渐进更新或建造一些体现时代精神的新建筑,这些新建筑能够尊重周围的环境氛围和空间尺度,不破坏空间环境的整体审美品质和文化特征,促进城市的“新”“老”和谐。正如吴良镛先生提出的“采用适当规模、合适尺度,依据改造的内容与要求,妥善处理目前与将来的关系——不断提高规划设计质量,使每一片的发展达到相对的完整性,这样集无数相对完整性之和”,进而达到城市持续蓬勃发展。
●城市有机更新与多样和谐相统一
城市建设的系统性要求在传承中更新,同时关照地域的社会关系及社会生态,促进城市多样性。在延续历史文脉、保护建筑特色的同时,通过城市更新将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成为集文化消费、休闲消费、体验消费于一体的风情街区。通过道路、河道等有机更新带动周边建筑有机更新,由点及面、以面连片,以适应城市发展的多种可能性,盘活城市周边资源,提升公共设施及功能,实现文脉“活”化保护,营造城市文脉的新老融合。将历史文化街区的集客效应与知名度转化为观光资源,活化周边区域,成为周边地区更新与再生的引擎,以满足人们从简单的物质需求转向丰富多元的精神需求和文化需求。让历史文化街区成为“城市名片”,将历史文化特色纳入城市发展战略构想,制定与城市经济发展、社会生态相关联的整体城市政策,在战略发展上充分体现城市特质。
作者单位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