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在与人讨论日本物理学家坂田昌一的“基本粒子”问题的谈话中,毛泽东明确地说,“哲学就是认识论”。这个论断,并不是毛泽东针对特定问题所提出的想法,而是毛泽东关于哲学的理论性质的根本性观点。理解这个问题,最为直接和最为重要的“文本”,莫过于作为毛泽东哲学思想代表作的《实践论》和《矛盾论》。
《矛盾论》讲辩证法,为何也是认识论?只要认真研读这部哲学著作,我们就会发现,它讲的是如何用矛盾的观点观察事物、分析问题的辩证法,讲的是克服唯心主义的先验论和旧唯物主义的直观反映论的辩证法,讲的是认识的能动反映的辩证法,讲的是以实践论为基础并以实践活动为内容的辩证法。毛泽东明确地指出:“这个辩证法的宇宙观,主要地就是教导人们要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如何“分析”矛盾,怎样“研究”问题,这是《矛盾论》的出发点,也是《矛盾论》的聚焦点。《矛盾论》的辩证法,是在“认识论”意义上讲“辩证法”,是以“实践论”为根基讲“辩证法”。
《矛盾论》首先分析的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但是,毛泽东并不是描述性地叙述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而是从认识论提出问题。毛泽东说:“就人类认识运动的秩序说来,总是由认识个别的和特殊的事物,逐步地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人们总是首先认识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更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的本质。”接着毛泽东又说:“当着人们已经认识了这种共同的本质以后,就以这种共同的认识为指导,继续地向着尚未研究过的或者未深入地研究过的各种具体的事物进行研究,找出其特殊的本质,这样才可以补充、丰富和发展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而使这种共同的本质的认识不致变成枯槁和僵化的东西。”由此,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人的认识规律作出这样的概括:“这是两个认识的过程:一个是由特殊到一般,一个是由一般到特殊。人类的认识总是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只要是严格地按照科学的方法)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矛盾论》从“特殊”与“一般”的关系所阐述的认识规律,与《实践论》所总结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的人类认识规律是完全一致的。
关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论》集中地、突出地讲了两个问题:一是“主要的矛盾”,一是“主要的矛盾方面”。关于“主要的矛盾”,毛泽东所强调的是,“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对此,毛泽东十分尖锐地指出,“万千的学问家和实行家,不懂得这种方法,结果如堕烟海,找不到中心,也就找不到解决矛盾的方法”。这表明,毛泽东并不是在通常所说的“辩证法”的意义上讲述“主要的矛盾”,而是非常鲜明地在“认识论”、“方法论”的意义上揭示“捉住”主要矛盾的实践意义。关于“主要的矛盾方面”,毛泽东不仅指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而且强调“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其变化”。《矛盾论》关于“主要的矛盾方面”的论述,主要是从事物性质的变化而说明“新陈代谢是宇宙间普遍的永远不可抵抗的规律”,并以此为根据来说明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新中国取代旧中国的历史必然性、中国革命力量由小到大和由弱到强的历史必然性。这表明,与论述“主要的矛盾”一样,毛泽东并不是一般性地说明“主要的矛盾方面”,而是非常鲜明地在如何认识客观事物、特别是在如何认识重大现实问题的意义上揭示懂得“主要的矛盾方面”的意义。
在分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特别是在分析矛盾特殊性的“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的基础上,《矛盾论》又分析了“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于这个问题,毛泽东是以列宁的下述论断为出发点的:“辩证法是这样的一种方法:它研究对立怎样能够是同一的,又怎样成为同一的(怎样变成同一的),——在怎样的条件之下它们互相转化,成为同一的,——为什么人的头脑不应当把这些对立看作死的、凝固的东西,而应当看作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这表明,与分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一样,毛泽东对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分析,同样是着眼于“研究”矛盾着的双方是如何相互依存、又如何相互转化的,要回答的问题则是“为什么人的头脑”必须把矛盾的双方“看作”是生动的、有条件的、可变动的、互相转化的东西。在对矛盾的同一性的分析中,毛泽东明确地提出,“事物不是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就完了,更重要的,还在于矛盾着的事物的相互转化”。由此,毛泽东具体地分析了“被统治的无产阶级经过革命转化为统治者,原来是统治者的资产阶级却转化为被统治者”,“拥有土地的地主阶级转化为失掉土地的阶级,而曾经是失掉土地的农民却转化为取得土地的小私有者”,以及“战争转化为和平”“和平转化为战争”等重大的现实问题。在对矛盾的斗争性的分析中,毛泽东则突出地提出和回答了“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问题。毛泽东提出,“矛盾和斗争是普遍的、绝对的,但是解决矛盾的方法,即斗争的形式,则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不同”,并以如何看待和对待“共产党内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的矛盾”为例,深刻地说明了解决矛盾的方法“因矛盾的性质不同而不同”的道理。——选自孙正聿《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中国出版集团、现代出版社)(孙正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