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聚焦龙江 > 正文 >
最高奖励5000万元黑龙江省真金白银鼓励外商投资
来源:黑龙江日报 作者:曲静 日期:2021年09月21日 08:10 点击次数:

  黑龙江日报9月21日讯 为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突出招大引强、突出高端先进、突出补链强链延链,推动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落地,实现集群化链条化发展,16日,《黑龙江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我省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外商投资,最高奖励5000万元人民币。

  《办法》中规定,奖励对象是在省内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和税务登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依法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

  奖励标准分为资金到位奖励、高能级项目奖励、特殊贡献奖励。其中,资金到位奖励是指对在我省设立的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项目及增资项目(不含住宅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按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折合人民币计算,下同)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高能级项目奖励包括三类,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我省新设立的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类金融业项目),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对跨国公司在我省新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经审核认定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项目,按其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对在我省设立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经审核认定并当年实际到位外资金额超过200万美元的,给予开办补助100万元人民币。

  特殊贡献奖励,是指对农副产品精深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对全省产业转型升级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制造业项目,康养旅游、物流、新经济等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突出的现代服务业项目,按照“一项目一议”方式奖励。

  同时,《办法》明确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间、审核程序、监督管理、绩效管理等具体内容。

 

Copyright© 2007-2020 The Party School of HLJ P.P.C.of The C.P.C. & HLJ province School of Administ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邮编:150080

网站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文献信息中心制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黑ICP备06005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