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至28日,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督查评估组组长李季率领国家行政学院督查评估组一行11人莅临黑龙江省行政学院,开展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督查评估工作。
此次督查评估工作是国家行政学院自2009年《条例》颁布后着手开展的。2015年7月,国家行政学院印发了《关于省级行政学院贯彻落实< 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督查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行院发〔2015〕26号),正式启动了此项工作。旨在发挥省级行政学院示范作用,推进地方行政学院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履行职能,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切实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9月27日,黑龙江省行政学院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会,李季作重要讲话,常务副院长沙广华向评估组作了专题汇报。国家行政学院督查评估组成员、黑龙江省行政学院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正高职教师代表参加会议。
李季在汇报会上简要介绍了开展督查评估的意义和目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开展督查评估的方式方法。
沙广华从学院的历史沿革和基本情况、近年来学院的整体工作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几个方面向督查评估组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督查评估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调阅档案、座谈交流等方式,围绕学院设置和领导体制、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开放办学、学员管理、队伍建设、办学保障、特色工作等九个方面对我院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开展了全面的督查评估。
9月28日,督查评估组召开了督查评估意见反馈会,向我院反馈评估意见。督查评估组对学院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及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学院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贯彻落实《条例》,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克服了基础设施条件薄弱等困难,出台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行政学院工作的若干意见》,扎实开展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等各项工作,突出了“行政”和“地域”特色,科研工作成效显著,对督查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并准备充分,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实效。督查评估工作组同时指出了学院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在认真听取督查评估组意见反馈后,常务副院长沙广华代表学院作了表态发言。她强调,学院将以此次督查评估为契机,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省级行政学院。
9月28日下午,国家行政学院督查评估组召开《条例》督查评估意见通报会,向省委省政府通报了督查评估意见。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李季,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省行政学院院长杨汭作讲话。
李季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黑龙江省行政学院近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并提出希望和建议。
杨汭在讲话中指出,督查评估组提出的希望和建议,为我们做好今后行政学院工作指明了方向。他表示,行政学院的工作要紧扣发展大局,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上下功夫;按照《条例》和评估组的要求,立足于区域特色,办出龙江院特色,突出“行政”特色;围绕特色抓好师资队伍培训,进一步落实从严治院、从严治教、从严治学。他要求,行政学院要抓住机遇,保持清醒头脑,正视问题,并制定措施有效解决,定期向国家行政学院汇报整改情况,推动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不辜负国家行政学院评估组对我们的期望。
国家行政学院督查评估组成员,省政府副秘书长马立新,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行政学院有关领导参加通报会。
(办公室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