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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2024级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公示
来源: 作者:文献信息中心 日期:2024年09月24日 15:44 点击次数: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管理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在学校要求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未准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目前,2024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共2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2人均提交了放弃入学资格申请。现将2024年放弃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24-29日。

联系电话:0451-85950080

公示期满后,学校一律不接受学生补办注册手续。已注销入学资格的新生,学校将不安排为其在学信网做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研究生处

202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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