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成立于1948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坐落于风光旖旎的松花江畔、美丽的冰城哈尔滨,环境优美。
目前我校共有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4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我校学科基础坚实,现有区域经济学、中共党史、领导科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管理5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1个省级高端智库黑龙江区域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培育智库黑龙江省党建研究中心、8个校级智库;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正高级职称教师50人,其中,二级教授5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5人、省级高层次人才8人、省文化名家暨“六个一批”人才4人;学科科研成果丰硕,自2020年以来,我校已立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8项、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15项、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98项,以及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50项,位居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前列,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力。
我校在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中,始终坚持将党性教育、专业涵养与调查研究能力提升紧密融合,聚焦国家战略需求及黑龙江省重大战略布局,实行启发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注重能力培养和前沿学科的研究。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应用经济学和公共管理学四个一级学科群,制定四个一级学科群及下设二级学科“十四五”期间研究方向、聚焦领域、发展目标,构建跨学科融合平台,形成学科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开放合作的学科发展新局面,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二、培养目标
我校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计划内非定向学术型。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及学制
2026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67名。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准考证发放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我校将在复试时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详细审查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调剂工作
将在国家制定并公布全国统考和联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进行,我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及具体生源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调剂办法。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五、录取
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方法,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名单以上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为准。
(一)报到要求
我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三)体检标准
硕士研究生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四)全面复查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复查其入学资格、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考核新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8000元/生/年。
(二)住宿费:1200元/生/年。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奖助对象为取得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生/年发放。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参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黑校发〔2024〕81号)执行。
七、档案转递
已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八、咨询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联系,或登录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网站查询(http://www.hljswdx.org.cn)。
单位代码:89623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路49号
联系单位: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1-85950080
附件1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x
附件2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参考范围.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