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决算公开说明
一、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情况
(一)部门职责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主要承担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国家公务员及理论宣传骨干培训任务,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在学员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考核,开展政治理论宣传和研究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有关课题的调研工作、培养学位研究生,举办在职干部相应的函授教育及各种类型专题研讨班,承担市(地)县(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的业务指导与师资培训任务,开展与外国(地区)行政学院、公务员管理机构有关国际组织和学术团体等方面的交流合作。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15年的工作任务:一是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提高服务大局能力;二是积极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培训质量;三是推进科研创新转型,提高决策咨询水平;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五是贯彻从严办学要求,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六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二)机构情况
我校(院)共内设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等20个处室及哲学、经济学等11个教研部门。
(三)人员情况
我校(院)编制数为540人(2014年末数555人,变动原因根据编办核定)。2015年末实际有在职人员382人(2014年末数383人,变动原因新进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变动),离休人员29人(2014年末数为33人,减少原因去世),退休人350人(2014年末数为336人,减少原因为去世),共计761人(2014年末未752人变化原因为增加变动)。
(四)2015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5年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主体班培训教学活动,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人事厅的主体班-培训任务,培训轮训主体班学员3000多人次,较好的完成了培训任务,同时也承担了省里职能厅局的培训任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实现了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任务,充分发挥了党校熔炉作用,极大增强了党校培训服务学员的主体地位。
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说明
省委党校2015年收入预算为10,667.4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了1,213.89万元,增长了12.84%。其中:财政拨款(补助)10,367.44万元,其他收入300万元。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2015年支出预算为10,667.44万元,支出总额比上年增加1,213.89万元,增长了12.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07.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9.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3.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6.88万元。由于增加新进人员工资和离休人员医疗费标准上调,工资福利支出比上年增加了223.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37.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龙江发展讲坛设备更新改造经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了698.13万元,原因是退休人员人数比上年增加及工资调整;其他资本性支出比上年增加了5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需要更新,购置费预算增加。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省委党校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12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188.73万元减少67.73万元,减少了35.89%。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支出是专职教师国际学术交流和培训费用,预算为40万元,与上年持平;今年我校(院)将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的有关实施办法,厉行节约,减少浪费,压缩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万元,比上年预算39.78万元减少34.78万元,降低了87.4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6万元(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比上年预算108.95万元减少32.9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今年减少学员外出考察次数,降低公务车的使用量,压低费用。2014年三公经费76.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71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84.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39.38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2015年比2014年增加11.2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5年安排7名教师去美国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学习。公务接待费减少1.87万元,下降75.1%,下降原因是进一步减少接待,降低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8.77万元,下降39.04%,下降主要原因是减少公车使用量,封存了部分车辆。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1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7人,周英东、亓丽、王丽、张超、赵守东、敬海新、李辉7位同志9月份到美国天普大学参加“依法治国与公共服务体制创新研修班”。2015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8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60人。包括宜宾党校,大庆党校,四川党校,福建党校,云南党校,辽宁党校,湖北党校,井冈山干部学院。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省委党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1.32万元(2014年808.22万元),比2014年减少36.90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提倡节约,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等措施减少了相关经费的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4.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7.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8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委党校共有车辆1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校是全省党政干部理论学习和公务员培训的最高学府,是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的重要阵地,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我校今后将主动公开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例如:“龙江发展讲坛”项目。该项目开办于2010年4月,每年经费81万元。该项目是省委在原有领导干部学习报告会的基础上筹备举办的一个高端论坛、是黑龙江省委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和有效载体,是我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项目,该论坛由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我校共同承办,属长期性工作,讲坛主体会场设在省委党校,各市(地)委党校和绥芬河、抚远两市(县)委党校设分会场,利用网络视频同步直播,每月一讲并开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金融外贸知识、对外开放、能力素质提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最新理论成果直讲等模,报告人主要邀请国内外高级专家、学者、中央国家机关高层次领导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对于该项目的各种绩效指标我们通过调查问卷等方式与学员及各有关单位及时交流,反馈满意度等指标并及时公开。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财政专户资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省物价部门和财政部
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3.工资及奖金支出:指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机关工作人员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津贴补贴等。
4.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反映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各种、临时各种加班工资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6.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按房改政策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提租补贴: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社会保障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出。
11.“三公”经费: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购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共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2015决算公开汇总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
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16年9月20日
来源: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6-09-20 14:4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