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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拟晋职称人员及取得职业资格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办公室 日期:2013年01月24日 09:57 点击次数:

各教研、教辅部门:

根据省人社厅《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3]4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之一,未完成规定培训学时要求及参训学员考试不及格未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不能通过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对依法实行职业准入制度的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应依法参加继续教育。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时,作为重要条件。现将培训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培训与教学:

(一)培训科目: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二)培训时间:72学时(12天)。其中,公需科目为24学时(4天),专业科目为48学时(8天)。

(三)培训方式:知识更新培训主要采取网络课程、网络面授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只参加网络函授72学时(12天);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网络函授60学时(10天)和网上面授12学时(4天)。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用在一个培训周期(五年),每人只收取一次费用。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络报名、网络缴费的方式。参训学员请登录:http://61.180.175.211/bm/index.asp网站,并按网页中的要求报名缴费。

三、党校系统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由黑龙江大学组织培训。联系人:张冰。联系电话:86608912 86608602  地址:黑龙江大学主楼

四、报名时间:34----331

组织人事处

 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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