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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王 勇 王一安 日期:2025年04月25日 15:52 点击次数: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壮阔征程中,制度建设始终是贯穿其中的核心脉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之一,这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应对未来挑战的战略选择,指明了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阔步新征程,我们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这一重大原则,不断发挥制度优势,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改革规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制度成果。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到全面推进、积厚成势,再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落地生根,“中国之制”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中国之治”的根脉基石愈发稳固。一路走来,在制度的保障和支撑下,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在脱贫攻坚、科技创新、民生改善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成就,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当前,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改革发展任务繁重,各类风险挑战严峻,必须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冲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抓改革、促发展,归根到底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好的日子。”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价值要求。要构建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导向的制度创新机制,通过系统性的制度供给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关切和迫切需求,确保改革实践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形成价值同频和行动共振。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为价值基点,紧紧盯住民生领域的关键堵点与制度短板,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基础性民生问题转化为制度建设的优先议程,形成制度红利普惠共享的良性机制。要走好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汲取人民群众智慧,及时总结各方面的实践探索经验,将人民群众的需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安排。要处理好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既针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现实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又着眼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推进战略性制度建构,确保制度既解当下之困更谋长远之利。
  坚持系统观念的方法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改革越向纵深推进,就越要面对更多深层次矛盾问题,制度建设就必须更加注重整体性、关联性和协同性。要把握制度体系的整体性,既关注根本制度的稳定性,又注重基本制度与具体制度的衔接配套,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制度网络。要把握制度之间的关联性,避免单一制度的孤立设计导致政策冲突或执行梗阻,通过建立制度间的动态平衡机制,确保制度目标的一致性和功能的互补性。要把握制度运行的协同性,坚决突破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局限,以全局视角统筹制度资源配置,通过构建跨领域、跨层级的协同机制,实现制度体系整体效能的最大化。要统筹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搞好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配套,注重各项改革协调推进,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发生“化学反应”,把制度优势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有破有立,得其法则事半功倍,不得法则事倍功半甚至产生负作用。” 破与立是事物发展变革中的一对重要概念,体现对立统一的矛盾规律。立在先开路,破在后紧跟。先立后破,立是目的,为破打下坚实基础;以破促立,破是手段,为立打开更大空间。立得住,才能破得好;只有彻底破,才能为更好立创造条件。这就要求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把握制度变革的节奏与力度,既防止因循守旧的路径依赖,又避免激进变革带来的风险冲击,坚决杜绝畸重畸轻、单兵突进、顾此失彼的现象,在稳扎稳打中形成既具稳定性又有适应性的制度体系。
  坚持强化制度执行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切实把我国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没有强大的执行能力,再好的制度也难以发挥作用。各级党委要把制度执行摆在突出位置,通过细化分解任务、压实责任链条,形成强劲有力的执行机制,并建立执行效果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执行梗阻并加以解决,确保制度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学习制度、尊崇制度,以自身言行维护制度权威,又要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既杜绝选择性执行的机会主义倾向,又避免机械执行的教条主义做法,切实通过带头执行形成“头雁效应”。要发挥监督作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既强化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又整合多种监督力量,形成协同监督合力。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认真查处和严肃问责破坏制度的问题,坚决杜绝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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