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值班时间为每天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白天。白天值班由女干部担任,值班时间:8时30分至17时;夜间值班由男干部担任,值班时间:17时至次日上午8时30分。法定节假日期间由正处级干部值班。
2、值班人员到岗后,在二号楼一楼保安值班室领取值班胸卡和《值班日志》,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到岗和值班结束时需在《值班登记表》上签字。签到同时登记手机号。
3、加强对校(院)门卫及学苑公寓、四号楼、文献信息技术中心、学苑公寓、车队、振兴大厦等岗位的保安、更夫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班至少巡查1次;做好校园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接待来访群众,对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依令处置。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到岗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5、值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脱岗、漏岗。除必要的巡查、检查和事务处理外,不得在其它办公室及无关场所滞留;严禁饮酒及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不准长时间占用电话处理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在值班室内私接电源,违规使用明火及电器;不准无关人员在值班室长时间逗留及翻阅值班记录。
6、因事离开值班室时,必须向二号楼保安值班室告知去向和事由,以便有事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