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卫值班由保卫处人员参加,负责非办公时间校院的治安、消防巡查以及各类安全事件的处置,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
2、每日值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必要时实行双岗值班。
3、当校院内发现、或发生安全、紧急问题时,值班员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果断按程序处置,必要时向处长或带班校长报告。
4、值班期间,必须及时准确地接转和传达上级指示、电话、通知,不得拒接、漏接电话。注意文明礼貌,并将处置情况认真登记。
5、值班员应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受理、登记、收集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属本处职责范围工作及时报告处长或相关人员处理,非本处职责范围内工作需讲明情况。
6、值班员应提前十分钟到岗,按值班表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7、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记录当班内解决、处理问题的经过及措施;并妥善保管好值班室的用品和设备。
8、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不迟到、早退,不擅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