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东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姓党,是党校工作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党校工作的根本遵循”;并且强调:“党校工作的重心必须是抓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如果党校把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这个主业主课放松了、甚至荒废了,搞了很多其他方面知识、技能、兴趣的东西,那就会喧宾夺主,甚至会在政治方向上发生偏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我体会,党校姓党是我们党办党校的初心;而用学术讲政治则是我们党校教师的庄严使命。
回溯历史,党校一直坚持以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为主。早在1933年建校之初,当时主要讲授的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建设、苏维埃建设、工人运动等理论课;延安时期,主要讲授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共党史和中央领导同志讲话精神。随着我们党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发展,党校在提高干部素质和执政能力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党培养了大批的领导骨干。建校80多年来,不管时代怎样变,形势任务怎样变,而以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的教学定位却始终没有变。
在2015年全国党校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的“一切教学活动、一切科研活动、一切办学活动都坚持党性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路线,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就是要求党校教职员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坚持“党校姓党”,是党校办学的总原则、总要求。而在具体落实层面,党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活动都由我们党校的同志承担,从这个角度讲,“党校姓党”是对我们党校每一位同志的要求,既是我们应该坚守的初心,也是我们应该担负的使命,我们党校的每一位同志,都应该把党校姓党的原则落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上。
党校同时也是一所学校。党校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要在教学工作中守初心、担使命,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党校姓党的集中体现,党校教师无论什么学科背景,无论讲什么课,都要讲到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上来;要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立场为党代言、为人民发声,坚决维护党的形象,传播党的声音。要遵守政治纪律,对各种错误思潮要敢于发声亮剑,做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捍卫者、传道者。
党校教师不仅要讲政治,而且还要用学术讲政治。习近平总书记讲:“党校教师是我们党直接掌握的一支教师队伍,是我们党一支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党校教师作为我们党直接掌握的教师队伍,当然最应该听党的话、最应该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而作为我们党不可多得的理论力量,就应该发挥我们的理论专长,坚持用学术讲政治。
事实上,用学术讲政治是党中央对搞好党校教学的一贯要求。延安时期,毛泽东就提出要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矢”去射中国革命斗争的“的”,他强调党校既要教理论,更要教如何运用理论研究和解释中国的实际问题。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研究和解释我们党在革命战争时期面临的实际问题,就是讲政治;而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分析阐释这些实际问题,就是用学术讲政治。
1941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讨论党内教育方针时毛泽东还说:“过去我们只教理论,没有教会如何运用理论,就像只教斧头本身,而没有教会如何使用斧头去做桌子。”这一论述强调党校教学关键要教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突出教学的实效性。1941年12月毛泽东在讨论中央关于延安干部学校的决定草案时又说:“过去的教育,主要缺点是只教学没有注意教人家去用。最容易的是只教学,最难的是教用。要教会人分析问题,研究中国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如学木匠,要学三年才能用,如果只教规矩、绳墨只要三个钟点就教好了。”毛泽东这里讲的也是要用学术讲政治。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了党校的办学方针,他指出:“要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同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且在南方谈话中强调:“学马列要精,要管用。”学马列要精,就是要精读原著,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要管用,则是要求用理论去研究和阐释实际问题。显然,邓小平对党校教学也明确提出了用学术讲政治的要求。
1978年中央党校发起真理标准大讨论,《理论动态》第60期发表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这篇文章对我们党思想理论上的拨乱反正、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发挥了重要作用。邓小平指出,“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可见当年中央党校发表的文章,是用学术讲政治的典范之作。
去年11月,党中央颁布了《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明确提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着力提高教师用学术讲政治的水平。这就为我们新时代的党校教师守初心、担使命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党校教师一定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强化学术积累,提高学术能力,用学术讲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好党和政府关注的重大现实问题,为新时代的干部教育培训贡献我们的力量。
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副校(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