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是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综合职能部门之一,设正处长1人、副处长2人、其他工作人员4人,具体职责如下:
1.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
2. 领军梯队人才、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青年专家、理论人才、学科带头人等各类专家选拔推荐和日常服务管理;
3. 全省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和其他干部院校职称委托评审;
4. 教研人员年度工作量考核奖励统筹管理,承担工作量统计汇总和奖励发放;
5. 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和处内印章管理;
6. 人员编制日常管理和法人证书管理;
7. 校(院)考勤管理;
8. 校(院)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 干部招录调转、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调配任免、军转安置、退休离职和报表统计;
10. 干部日常监督、干部政审及校外兼职报备;
11. 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填报、查核;
12. 报备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
13. 制定教职工培训规划,组织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访学、攻读学历学位和挂职(实践)锻炼;
14. 校(院)在职及离退人员工资、保险、奖金、福利等日常管理;
15. 工勤人员职级晋升、岗位聘用、技能培训、值班加班等日常管理;
16. 联系协调校(院)驻村扶贫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