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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院)课题申报的通知
来源: 作者:秦洪卫 日期:2021年03月29日 09:31 点击次数:

 

各部门:

为积极推动校(院)科研和决策咨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教学工作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新型智库作用,近期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校(院)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政策研究为主攻方向,以服务党和政府决策为宗旨,立足我省省情,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提出专业化、建设性、切实管用的对策建议;注重服务校(院)教学工作,促进教学、科研、咨询相互联动、成果多元转化,实现一体化发展。

二、申报条件

1.课题申报者须为校(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2.重大调研课题、教研咨一体化专项课题申报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青年调研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能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

3.延期在研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4.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校(院)课题。

三、申报选题要求

申报人可参考《2021年度校(院)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教研咨一体化专项课题和重大调研课题需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意,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调整。其他类别课题允许申请人自行设计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四、结项要求

校(院)课题结项分为鉴定结项和免于鉴定结项两种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校(院)课题管理办法》(附件2)。

五、报送须知

课题申报时间为329日至416日。课题申请书报送1份,课题论证活页报送一式3份,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申报人请于41615点前将申请书、活页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2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dybgwx@163)。

联系人:王兴华 联系电话:18944650548

 

附件:1.2021年度校(院)课题选题指南

     2.校(院)课题管理办法

     3.课题申请书及活页

  附件1:2021年度校(院)课题选题指南(改)(1).docx 校(院)教研咨一体化课题活页.doc 附件2 :校(院)课题管理办法.docx 校(院)教研咨一体化课题申请书.doc 校(院)理论课题活页.doc 校(院)理论课题活页.doc 校(院)理论课题申请书.doc 校(院)调研课题活页.doc 校(院)调研课题申请书.doc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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