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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日期:2020年09月24日 12:59 点击次数:

各教学点:

按照校(院)工作部署,结合疫情防控要求与在职研究生工作实际,2018级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1.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拟于10月至12月在各教学点进行现场答辩。

2.各教学点应按照本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按既往的答辩方式着手准备工作。

3.符合以下条件的学员可参加毕业论文答辩:(1)各门课程考核成绩合格;(2)毕业论文查重通过;(3)毕业论文评审合格;(4)学费缴清

4.各教学点应在答辩前按照答辩日程安排和答辩学员名单,及时做好组织联络工作,要掌握缺席答辩学员情况。

5.各教学点须在10月15日前结清学费,研究生处将根据学费结算情况,先后安排答辩。

6.往届相同专业在籍学员可以申请随本点2018级毕业班答辩。往届不同专业或2018级无招生的教学点在籍学员申请答辩后,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2018级各教学点毕业论文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0年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审查情况总表


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研究生处

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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