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教学管理制度,建立良好的硕士研究生教学秩序,确保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创建优良教风、学风,对硕士研究生授课串课、停课等情况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教师原则上不允许串课、停课,确因特殊情况需串课、停课时,应由任课教师提前在智慧校园办理报备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能进行。
第二条 每月每位教师串课、停课不得超过3次。
第三条 因突发性事由,教师无法提前办理串课、停课手续的,事前应及时向研究生处领导报告。事后本人应及时补办串课、停课手续。事前不报告的,事后不予办理手续,按教学事故处理。
第四条 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的串课、停课手续与教师相同,研究生处不接受任何教师的电话串课、停课的要求,遇有全校(院)活动必须调课时,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
第五条 凡未办理手续,而擅自串课、停课者,一经发现,即按硕士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
第六条 每学期串课、停课情况纳入研究生处实施教学评优、授课教师选聘等教学活动的评价指标管理。
第七条 开学第一周、放假前一周及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教师的串课、调课手续,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
第八条 研究生处将汇总教师串课、停课情况,并予以通报。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附件:智慧校园报备流程
2021年3月11日
附件:
智慧校园报备流程
第一步:使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黑龙江省委党校移动校园平台。
第二步:输入:用户名(身份证号),密码(身份证号后六位),登陆。
第三步:点击“研究生管理”选项,进入下一页面。
第四步:点击“串停课报备”选项,进入下一页面。
第五步:点击“新增报备”,选项,进入下一页面。
第六步: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