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任课教师:
一、考虑到疫情因素,任课教师在授课前两周不应离开本省,如有离省出行安排,请联系研究生处和课程组及时调换任课教师。
二、如授课班次所在地区防疫工作要求教师授课携带核酸检测报告,任课教师应在课前有效日期内进行核酸检测,发票可报销。
三、教学计划如有调整,以研究生处通知为准。
研究生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