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各教研、教辅部门:
第十一届(2014-2015年)全国党校系统科研评奖工作(见附件1)已经启动,我校(院)开始组织申报优秀科研成果奖和优秀决策咨询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申报者请填写《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见附件2)或《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一届优秀决策咨询奖推荐表》(见附件3)。请登录我校(院)网站(http://www.hljswdx.org.cn)《科研工作》“最新通知”栏目下载申报表。
2.请各教研单位对本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严格剔除超时限材料,并将审核汇总的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全国党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论文集)、教材,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等。
参评材料需提交成果原件和《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
2.全国党校优秀决策咨询奖参评时间范围及成果形式: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内部参阅件方式上报并获得副省级以上领导(含)肯定性批示,或被副省级以上单位(含)决策采用的决策咨询成果。
参评材料需提交成果原件和《优秀决策咨询奖推荐表》。
三、申报时间
请各教研单位于10月24日前将参评材料(包括成果原件、推荐表等)报送科研处协作科(227室)。
联系人:张君艳
联系电话:86358778
附件1:upload/中共中央党校办公厅文件.docx
附件2:upload/《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一届优秀科研成果奖推荐表》.docx
附件3:upload/全国党校系统第十一届优秀决策咨询奖推荐表》.docx
科研处
2016年10月8日